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精易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号发送消息登录论坛

新人指南 邀请好友注册 - 我关注人的新帖 教你赚取精币 - 每日签到


求职/招聘- 论坛接单- 开发者大厅

论坛版规 总版规 - 建议/投诉 - 应聘版主 - 精华帖总集 积分说明 - 禁言标准 - 有奖举报

查看: 224|回复: 3
收起左侧

[完成] 在图片1中找图片2的位置用什么命令啊

 关闭 [复制链接]
结帖率:100% (3/3)
发表于 2024-9-13 20: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北省荆门市
10精币
图片2是图片1的一部分,要在图1中找图2所在的位置要用什么实现啊?
用大漠能实现吗?

最佳答案

查看完整内容

.版本 2 .子程序 大漠_找图设置模式, 整数型, 公开 .参数 模式, 整数型, , 1恢复默认,其他为图片内找图 .参数 被找图片, 字节集, 可空 .如果 (模式 = 1) 返回 (dmdxc.数值方法 (“SetDisplayInput”, “screen”)) .否则 返回 (dmdxc.数值方法 (“SetDisplayInput”, “mem:” + 大漠_取图片内存地址 (被找图片) + “,” + 到文本 (取字节集长度 (被找图片)))) ...

签到天数: 23 天

发表于 2024-9-13 20: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宜宾市
  
子程序名返回值类型公开备 注
大漠_找图设置模式整数型 
参数名类 型参考可空数组备 注
模式整数型1恢复默认,其他为图片内找图
被找图片字节集
如果 (模式 = 1)
返回 (dmdxc.数值方法 (“SetDisplayInput”, “screen”))
返回 (dmdxc.数值方法 (“SetDisplayInput”, “mem:”大漠_取图片内存地址 (被找图片)“,”到文本 (取字节集长度 (被找图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结帖率:100% (10/10)

签到天数: 11 天

发表于 2024-9-13 20: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省泉州市
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3 天

发表于 2024-9-13 20: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宜宾市
函数简介:

设定图色的获取方式,默认是显示器或者后台窗口(具体参考BindWindow)

函数原型:

long SetDisplayInput(mode)

参数定义:

mode 字符串: 图色输入模式取值有以下几种

1.     "screen" 这个是默认的模式,表示使用显示器或者后台窗口

2.     "pic:file" 指定输入模式为指定的图片,如果使用了这个模式,则所有和图色相关的函数

均视为对此图片进行处理,比如文字识别查找图片 颜色 等等一切图色函数.

需要注意的是,设定以后,此图片就已经加入了缓冲,如果更改了源图片内容,那么需要
释放此缓冲,重新设置.

3.     "mem:addr,size" 指定输入模式为指定的图片,此图片在内存当中. addr为图像内存地址,size为图像内存大小.
如果使用了这个模式,则所有和图色相关的函数,均视为对此图片进行处理.
比如文字识别 查找图片 颜色 等等一切图色函数.

返回值:

整形数:
0: 失败

1: 成功

示例:


// 设定为默认的模式
dm_ret = dm.SetDisplayInput("screen")

// 设定为图片模式 图片采用相对路径模式 相对于SetPath的路径
dm_ret = dm.SetDisplayInput("pic:test.bmp")

// 设为图片模式 图片采用绝对路径模式
dm_ret = dm.SetDisplayInput("pic:d:\test\test.bmp")

// 设为图片模式 但是每次设置前 先清除缓冲
dm_ret = dm.FreePic("test.bmp")
dm_ret = dm.SetDisplayInput("pic:test.bmp")



// 设置为图片模式,图片从内存中获取
dm_ret = dm.SetDisplayInput("mem:1230434,88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致发广告者

发布主题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sitemap| 易语言源码| 易语言教程| 易语言论坛| 易语言模块| 手机版| 广告投放| 精易论坛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并不代表精易立场!
论坛帖子内容仅用于技术交流学习和研究的目的,严禁用于非法目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负!如帖子内容侵害到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防范网络诈骗,远离网络犯罪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63-3422125,QQ: 793400750,邮箱:wp@125.la
Powered by Discuz! X3.4 揭阳市揭东区精易科技有限公司 ( 粤ICP备12094385号-1) 粤公网安备 4452210200012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9217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