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elaizuoz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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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超级星 ,关于你诽谤的事,过来对质 |
点评
6、处理一个赞助会员在你眼中成了“触及到赞助会员整体利益”,请解释
处理一个赞助会员在你眼中成了“触及到赞助会员整体利益”,请解释
你污蔑我,我追究你的责任就成了威胁吓唬?,无论如何,你的责任必须追究
我未曾接单 也没有用易赚钱一毛钱 所谓我的利益更是无稽之谈 我只是看到版主不公 出来说句话 谁想版主各种威胁吓唬
赞助会员来自哪里 最少花399 要么几千块开班 给精易钱的时候都说的很好 只要精易还在 会继续开3班 4班 我们给予精易利益 我们不需要精易给我们利益 我们只需要版主能够公正 到你眼里就成为了利益
赞助会员做出收钱不给货的行为就要受到相应处理,个别行为在你眼中已成了“触及到赞助会员整体利益”,所以你们组队干扰处理,没问题,一个一个干扰处理的@,一个一个的质证
赞助会员做出收钱不给货的行为就要受到相应处理,个别行为在你眼中已成了“触及到赞助会员整体利益”,所以你们组队干扰处理,没问题,一个一个干扰处理的@,一个一个的质证
触及到赞助会员整体利益 还是版主团队整体利益 都说咱两个人都你非要事态升级?
问题是人家买家也用同样的手段要挟卖家,都说了2个人都不是什么好鸟,各大五十大板就解决了,哪来这么多事情
我是对方的小号的证据呢,对质完后一条条看,对你的诽谤,请务必提供相应的证据
这就是接单方假装同意50成交,然后收了50元拒不发货,要挟对方再支付100的理由?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勒索,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就这还认为你们对,跟风起哄,对接单方永久禁言触及你们赞助会员整体的利益了?
150说好的 是软件 软件做好了 却要给50块钱 还要源码 码农的权益何在 这次码农没有用精易担保 而被判定永久封号 以后谁还会在论坛做担保 这种人你要维护可见你人品有问题 对本论坛版主素质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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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7、“你自己说的 对方变卦 责任在于对方”这句话是我说的?请拿出不是捏造的证据
给钱不给货按骗子处理,是不是赞助会员就可以特殊对待,不予处理?
又说给50和又要求源码,是谁同意的?同意了只收钱不按后来同意的内容履行,谁的责任?
你一在说不给货就封号 之前说好的给150现在又说给50 说好可以又要源码如此出尔反尔 也没有错 版主摸摸你的良心告诉我
买家责任在顶楼我第1个点评就说明了,还需要再说一次吗?”私下交易达成意向后双方不能再变更合同内容了?下单方提出变更价格为50元,责任何在?相反,接单方拿了钱不给货,还有理?“
请多看看我的回复,可以慢慢对质,一天不行两天、三天
第一 你说明是对方 先变卦 难道责任不在于对方 这样使卖家寒心 所以以恶制恶 但不代表 卖家是对的 但是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 没有提到买家一丝责任 是否不公 再别人提出质疑之后 你只是扣了别人金币 拿出所谓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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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请与我辩论有没有责任的问题
大家都在说买家卖家都有责任 为啥你装傻充愣 逃避买家责任 做事公正自然没人怀疑你 来个人你封7天 那么多人你封的玩吗? 之前骂人也没见你封 也就只是删了而已 现在开始滥用职权了
不想让论坛参与”给钱不给货、给货不给钱“,是谁对此有什么心思,为什么如此明显的道理还有人怀疑?
对骗取他人软件、收钱不给他人软件的人,只要他在论坛zc了帐号,为了防止其他会员同样受骗,论坛不仅对其帐号永久禁言,还会对其马甲号一律封禁,避免给其他会员带来损失
“没在论坛发贴给钱不给货、给货不给钱,论坛没有权利对用户进行制裁”,请确认这是你意见?
私下交易仅对给钱不给货、给货不给钱进行处理,版规明确规定,“论坛可作为第三方介入调解”,你可以提出建议,但在修改版规之前,你说的不算
论坛担保交易由专人负责,谁的责任谁说的都不算,私下交易卖家收钱不给货,版规明确规定按骗子处理,处理时也专门提到这个问题,如果还拒不执行,爱莫能助
所谓论坛的规矩只限于在论坛上 他们交易之前是否在论坛发帖 如果有 论坛可作为第三方介入调解 没有论坛没有权利对用户进行制裁
也就是说在精易交易了 就可以判买家输了 私下交易就是卖家输了
论坛担保交易如果判买家输需要赔偿150,定制款在论坛,可以保证把150给作者,私下交易钱都不在论坛,有什么理由论坛保证赔付多少钱?这不是笑话?为什么论坛一直强调第三方担保,为什么总是利益受损的时候才想到这些
违约请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私下交易,论坛不会介入违约仲裁,双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报警、仲裁、法院,看你们私下交易的条款约定
我觉得版主忽略了一个东西,难道因为写软件不需要金钱成本,就可以定义为0损失了吗?买家先违约,如果交易中止,写软件的损失怎么办?你有办法让买家拿出150元出来吗?如果有,那我支持你!
卖家收钱不给货,按版规已构成骗子行为,处理中要求对方1、按原合同履行2、退款50 ,这就是你们称的”要挟“吗?请带上一点正常理解力,不要用小学生思维随意污蔑正常管理秩序
不是说不能变更合同,是写完了再变更,谁能接受的了嘛。打个比方,我请你们论坛写东西,你们论坛吃亏,先帮我写,价钱也谈好了,到最后我说这个东西市面上好像不值之前谈的价格,然后我砍三分之二的价格,能答应吗?
你要挟 卖家交出源码 不教就封号 这跟卖家有啥区别
第2点,卖家寒心就可以做出先拿50再要挟对方的事来,要挟和违约已经不是同一层次的性质
买家违约,卖家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拒绝交易,买家违约这事你是如何定性为“恶“的,难道交易中就不能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了就是”恶“
买家 先违约 已经违反契约精神 卖家寒心 以恶制恶 但是这件事情一定要做到公平 你如果代表的是论坛 请秉公处理 如果只能代表你自己 请你管好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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