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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登记表、立案决定证实,2020年8月14日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报称警,在2020年7月6日到2020年7月13日时,有黑产通过mtop订单评价接口绕过平台风控批量爬取加密数据,爬取字段量巨大,7月6日至7月13日之间平均每天爬取数量500万,爬取内容包括买家用户昵称,用户评价内容,昵称等敏感字段。经淘宝网站排查发现,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作案地点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新城街道长江路民政局家属院,立为刑事案件。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物证检验报告证实,对逯某、黎某手机数据恢复、提取、鉴定。
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逯某台式主机1台)在送检台式主机中检出MYsq1数据“taobao”,d“taobao”数据库中只包含一张数据表“userinfo”,在”userinfo”表中提取出1180738048条记录。
情况说明证实,(调取逯某电脑数据库中数据的真实性说明)逯某数据库数据统计,共有12亿条数据,据抽样1W条数据进行排查属正确关系对数据。主要字段包含user_id,user_nick,手机号,注册时间等属于淘宝实际认证的真实信息。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分别判刑3年多
上述两人被抓后,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为由,将其起诉至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经过审判,法院认为,逯某受雇于黎某,二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综合其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法院依法判决: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逯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黎某、逯某违法所得依法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依法扣押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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