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精易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号发送消息登录论坛

新人指南 邀请好友注册 - 我关注人的新帖 教你赚取精币 - 每日签到


求职/招聘- 论坛接单- 开发者大厅

论坛版规 总版规 - 建议/投诉 - 应聘版主 - 精华帖总集 积分说明 - 禁言标准 - 有奖举报

查看: 2060|回复: 9
收起左侧

[已解决] 窗口顶置问题

 关闭 [复制链接]
结帖率:77% (65/84)
发表于 2018-4-27 09: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西
8精币
取到外部的窗口句柄了 。用了精益模块 的 窗口_置顶  
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不行。大神请看看


顶.e

587.64 KB, 下载次数: 13

最佳答案

查看完整内容

再给你改最后一次 (你这才8精币,要求还那么多) 补充内容 (2018-4-27 23:05): 快点交割精币吧

回答提醒:如果本帖被关闭无法回复,您有更好的答案帮助楼主解决,请发表至 源码区 可获得加分喔。
友情提醒:本版被采纳的主题可在 申请荣誉值 页面申请荣誉值,获得 1点 荣誉值,荣誉值可兑换荣誉会员、终身vip用户组。
快捷通道:申请荣誉值无答案申请取消悬赏投诉有答案未采纳为最佳

签到天数: 17 天

发表于 2018-4-27 09: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广州市
再给你改最后一次

(你这才8精币,要求还那么多)

补充内容 (2018-4-27 23:05):
快点交割精币吧

顶(修改版).zip

551.94 KB, 下载次数: 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7 天

发表于 2018-4-27 10: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广州市
你理解错 窗口_置顶() 的意思,这只是将指定窗口设置在顶端一次而已,如果你想要一直在顶端,请使用命令 窗口_总在最前()


(顺便给你源码改改了)

顶.e

80.53 KB, 下载次数: 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结帖率:77% (65/84)
 楼主| 发表于 2018-4-27 10: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西
w1427078461 发表于 2018-4-27 10:22
你理解错 窗口_置顶() 的意思,这只是将指定窗口设置在顶端一次而已,如果你想要一直在顶端,请使用命令 窗 ...

没错,我就是想置顶一次就可以了。 问题是我的源码 他连一次都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7 天

发表于 2018-4-27 10: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广州市
6961605 发表于 2018-4-27 10:41
没错,我就是想置顶一次就可以了。 问题是我的源码 他连一次都不行,

那你照我给你改的源码中的总在最前改为置顶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结帖率:77% (65/84)
 楼主| 发表于 2018-4-27 21: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西
w1427078461 发表于 2018-4-27 10:56
那你照我给你改的源码中的总在最前改为置顶就行了

试了 。不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7 天

发表于 2018-4-27 22: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广州市
再给你改~
      

顶(修改版).zip

551.81 KB, 下载次数: 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结帖率:77% (65/84)
 楼主| 发表于 2018-4-27 22: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西

试了就第一次可以 。之后再按就不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结帖率:77% (65/84)
 楼主| 发表于 2018-4-27 22: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西

我明白了。原来是如果缩下去的窗口就不可以了 。 只有打开的窗口可以置顶。 缩小的不可以 。你知道怎么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结帖率:77% (65/84)
 楼主| 发表于 2018-4-27 23: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西
w1427078461 发表于 2018-4-27 23:04
再给你改最后一次

(你这才8精币,要求还那么多)

总算解决了 。谢谢大神耐心修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致发广告者

发布主题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sitemap| 易语言源码| 易语言教程| 易语言论坛| 诚聘英才| 易语言模块| 手机版| 广告投放| 精易论坛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并不代表精易立场!
论坛帖子内容仅用于技术交流学习和研究的目的,严禁用于非法目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负!如帖子内容侵害到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防范网络诈骗,远离网络犯罪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63-3422125,QQ: 800073686,邮箱:800073686@b.qq.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 揭阳市揭东区精易科技有限公司 ( 粤ICP备12094385号-1) 粤公网安备 4452210200012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9217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